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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

智能汽车 【原创】 作者:任泽宇 2019-06-18 1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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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CNMO新闻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6月17日发布“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”。通知中提到,重点对已售车辆、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、高压线束、车辆碰撞、车载动力电池、车载充电装置、电池箱、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

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

  出租车、网约车、物流车、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车辆,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进行排查。其中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%,行驶10-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%,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%,动力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应适当增加排查比例。

工信部: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

  通知中还显示,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企业应当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,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,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,应在12小时内(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,应在6小时内)将事故的基本信息,4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,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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