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智车派新闻】9月1日,智车派了解到,在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,二审通过了重新修订后的《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》。按照正常流程,新版本的《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》将会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。
相关资料显示,这次修订《条例》的立法工作专班经过了多次的调研。在新版本《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》的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: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进入乘客电梯,并且“其他乘用人、电梯使用单位、业主和业主委员会”等有权劝阻、制止,拒不听从的,还应当及时报告!同时,在新版本《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》的第六十条中,还规定了,如果人民群众拒不听从劝阻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对此,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、一级巡视员夏德智表示:本次修订直面了电梯安全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,对原有条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调整,旨在通过立法方式充分保障“市民安全上下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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